欢迎您使用聚单客开放平台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下称“服务”),本协议自发布之日起即刻生效。为维护您自身权益,建议您 仔细阅读各条款具体表述。
如果您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取得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或开始使用服务,即表示您接受或同意本协议。因此,请您在完成全部注 册程序取得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之前或开始使用服务之前,务必审慎阅读本议各条款,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条款、法律适 用条款和管辖条款。如果您不接受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一条款,请立即停止使用服务。

一、相关定义

1.1 聚单客开放平台:指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的单称或合称,包括但不限于快宝(上海)网络技术有限 公司等。
1.2 聚单客平台:指包括聚单客APP、聚单客官网(域名为www.judanke.cn)、聚单客商户端网页版(域名为pc.jud anke.cn)、聚单客开放平台(域名为open.judanke.cn)等客户端及网站。

二、协议范围

2.1本协议由您与聚单客开放平台共同缔结,本协议对您与聚单客开放平台均具有合同效力
2.2 聚单客开放平台可能根据聚单客开放平台业务调整将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聚单客开放平台完成前述转让 后,权利义务受让方会与您共同履行本协议并向您提供服务,这种情况不会影响您本协议项下权益。
2.3 您理解并同意,您与聚单客开放平台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聚单客开放平台所有权利与义务 ,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聚单客开放平台有时还会适用一些协议或附加条款或服务要求(包括 年龄要求和资质要求),该协议或附加条款或服务要求将会与相关服务一同提供,并成为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不可分割 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您使用聚单客开放平台服务,视为您同意上述补充协议。如果补充协议与本协议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用户资格

3.1 当您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取得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或您开始使用服务时,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接受并同意本协议的全 部内容,并与聚单客开放平台达成一致,成为聚单客开放平台用户。
3.2 您确认,在您取得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或使用聚单客开放平台服务前,您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及您开始注册程序 或使用服务时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请您应立即停止注册或停止使用聚单客开放平台服务或在您的监护人监督下完成注册或使用聚单客开放平台服务,否则您及您的监 护人应依据法律规定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3.3 如果您属于非自然人法律主体,则您确认,在您取得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或使用聚单客开放平台服务前,您为在中国大陆地区合 法设立并已具备相应资质开展经营活动或其他业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您订立并履行本协议不受您所属、所居住或开展经营活动或其 他业务的国家或地区法律法规的排斥。如果不具备前述条件的,您应立即停止注册或停止使用聚单客开放平台服务,否则您及您的负 责人应依据法律规定承担因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3.4 您须确保您不是任何国家、国际组织或者地域实施的贸易限制、制裁或其他法律、规则限制的对象,否则您可能无法正常注册或 使用服务。

四、账户说明

4.1 您理解并同意,为了使用聚单客开放平台服务,您可能需要一个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您可以创建自己的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当您根 据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注册页面提示填写账户信息(包括您的姓名/企业名称、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设置或确认 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名称(包括用户名、邮箱、手机号码等)和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密码,接受或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 您将取得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您也有可能通过管理员(如:您所在的单位)取得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包括取得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 名称和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密码),在此情况下,除了接受或同意本协议,您可能需要遵守另外的条款或附加条款,并且您的管理员可 能有权访问或停用您的账户。
4.2 您设置的聚单客开放平台用户名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聚单客开放平台关于用户名的管理规定,否则聚单客开放平台 可回收您的聚单客开放平台用户名(在不损害聚单客开放平任何权益前提下)。聚单客开放平台用户名的回收不影响您以其它聚单客开放 平台账户名称(如:手机号码、邮箱)登录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并使用服务。
4.3 通常情况下,聚单客开放平台只允许每位用户使用一个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如有证据证明或聚单客开放平台有理由相信您存在不当注 册或不当使用多个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的情,聚单客开放平台可采取冻结或关闭账户、拒绝提供服务等措施,如给聚单客开放平台及相 关方造成损失的,您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五、账户管理

5.1 如果您已经取得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您可以直接使用您设置或确认的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名称和聚单客开放平台账 户密码登陆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由于您的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关您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商业信息、交易信息),您的聚单客 开放平台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未经聚单客开放平台同意,您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您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或获取您账户项下信息 的行为无效。如聚单客开放平台判断您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的使用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和/或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信息安全的,聚单客 开放平台可以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
5.2 您理解并同意,聚单客开放平台任何时候均不会主动要求您提供您的账户,因此,建议您务必保管好您的账户,保管好您的聚单客开 放平台账户密码和登陆信息,并确保您在每上网时段结束时退出登录并以正确步骤离开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账户因您主动泄露或遭受他 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均由您自行承担。除聚单客开放平台存在过错外,您应对您账户项下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在线签署各类协议、发布信息、采购服务及披露信息等)负责。
5.3 如果发现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您账户登录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或其他可能导致您账户遭窃、遗失的情况,建议您立即通知 聚单客开放平台。您理解聚单客开放平台对您的任何请求采取行动均需要合理时间,除聚单客开放平台存在过错外,聚单客开放平台对因 任何未经授权使用您账户登录聚单客开放平网站或其他可能导致您账户遭窃、遗失的情况而产生的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
5.4 为使您更好地使用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的各项服务,保障您的账户安全,聚单客开放平台有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 聚单客开放平台实际经营管理需要要求您进行名认证和/或资质认证,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完成物流资质认证。您理解并同意,在聚单 客开放平台提出前述要求情况下,您需要按要求完成实名认证和/或资质认证,否则您将有可能无法正常访问/登陆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或 使用服务。
5.5 由于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关联您的相关信息(包括个人信息、商业信息、交易信息),仅当有法律明文规定、司法裁定 或经聚单客开放平台同意,并符合本协议约定情况下,您进行账户的转让、赠与或让第三方继承您的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在此情况下, 聚单客开放平台有权要求您、受让人、受赠者或继承人提供合格合法文件材料并按照聚单客开放平台要求的操作流程办理相关手续。您的 账户一经转让,该账户项下权利义务及您本协议项下权利义务一并转移。除此外,您的账户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否则聚单客开放平台有 权追究您的违约责任,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您承担。

六、服务内容

6.1 您理解并同意,聚单客开放平台提供的服务内容众多,服务范围非常广泛,您取得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后不必然享有聚 单客开放平台网站公布的服务,具体您可登录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浏览。
6.2 您理解并同意,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公布信息不意味着对服务承诺,具体服务内容以您实际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聚单 客开放平台在提供服务时将会尽到商业上合理水平的能和注意义务,但有些关于服务的事项恕聚单客开放平台无法作出承诺。除本协议或 补充协议中明确规定的内容外,聚单客开放平台及其供应商对服务均不作任何具体承诺。如:聚单客开放平台对服务中的内容、服务的具 体功能,或其可靠性、可用性或满足您需要的能力不作任何承诺。
6.3 聚单客开放平台依法律规定承担基础保障义务,但无法对由于信息网络设备维护、连接故障,电脑、通讯或他系统的 故障、电力故障、罢工、暴乱、火灾、洪水、风暴、爆炸、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机关的命令或因第三方原因而 给您造成的损害结果承担责任。
6.4 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会展示一些不属于聚单客开放平台的内容,这些内容由发布的实体承担全部责任。聚单客开放平 台可能会审查相关内容,以确定其是否违法或违反了聚单客开放平台的政策;如果聚单客开放平台有理由相信该内容 违反了聚单客开放平台的政策或违法,聚单客开放平台可以将其删除或拒绝展示。不过,这并不意味聚单客开放平台 必然会或有义务审查相关内容。
6.5 某些司法管辖区域可能会规定一些特定保证,如:适销性、特定目的适用性及不侵权的默示保证。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聚单客开放平台排除适用前述所有保证。
6.6 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展示很多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聚单客开放平台赞同其观点或已经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6.7 聚单客开放平台为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向您提供的服务付出了大量的成本,除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明 示的收费业务或另有单独协议约定外,聚单客开放平台向您提供的服务目前是免费的。如果未来聚单客开放平台向您收 取合理费用,聚单客开放平台会在合理期限内根据本协议第十一条约定的方式提前通知您,确保您有充分选择的权利。

七、知识产权

7.1 除非聚单客开放平台另行书面声明,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向您展示的和/或聚单客开放平台向您提供服务中的所有产品 、技术、软件、程序、数据、文字、图像、图片、照片、音频、视频、图表、色彩、版面设计、电子文档及其他信息、 内容、资料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及其他所有相关的世界范围内的权利,均归聚 单客开放平台所有。未经聚单客开放平台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任何机器人、蜘蛛等 程序或设备监视、复制、传播、展示、镜像、上载、下载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内的任何内容。访问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 和/或使用聚单客开放平台服务并无法让您获得所访问和/或您所使用的聚单客开放平台服务中的信息、内容、资料的任 何权利。除非您获得相关信息、内容、资料的所有者的许可或通过其他方式获得法律的许可,您不得使用聚单客开放平 台网站向您展示的和/或聚单客开放平台向您提供服务内中的任何信息、内容、资料。
7.2 聚单客开放平台上展示的“聚单客开放平台”、“KUAIDIHELP”、“聚单客网络”等文字、设计、图形及其组成部分,以 及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上展示的其他标识、徵记、产品和服务名称,均属于聚单客开放平台在中国(包括港澳台地区) 和/或其它国家/地区的商标。未经聚单客开放平台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任何国家或区域展示、使用 、申请或注册、或以任何其他方式进行处理,也不得在任何国家或区域向他人表明您有权展示、使用、申请或注册、或 以任何其他方式进行处理。本协议并未授予您使用、申请或注册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上展示的或聚单客开放平台服务中 所用的任何商标的权利。
7.3 聚单客开放平台非常尊重知识产权。如果您认为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向您展示的和/或聚单客开放平 台向您提供服务内中的任何信息、内容、资料可能涉嫌侵犯相关合法权益,可以与聚单客开放平台联系(客服电话为0 21-62153711转8013),聚单客开放平台收到后将及时处理。

八、信息收集、使用、共享、存储和保护

8.1 聚单客开放平台非常重视用户个人信息(即能够独立或与其他信息结合后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的保 护,在您使用聚单客开放平台提供的服务时,您同意聚单客开放平台根据在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上公布的《隐私权政策 》收集、使用、共享、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聚单客开放平台希望通过隐私权政策向您清楚地介绍聚单客开放平台 对您个人信息的处理方式,因此聚单客开放平台建议您完整地阅读隐私权政策,以帮助您更好地保护您的隐私权。您同 意按照聚单客开放平台的隐私政策收集、使用、共享、存储和保护您的个人信息。
8.2 您声明并保证,您对您在注册账户或使用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拥有相应 、合法的权利,您在注册账户或使用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不包含以下内容,否则聚单客开 放平台可对您在注册账户或使用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服务过程中提供、形成的信息依法或依本协议进行删除或屏蔽:
(一)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性规定的;
(二)政治宣传、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三)欺诈、虚假、不准确或存在误导性的;
(四)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涉及第三方商业秘密及其他专有权利的;
(五)侮辱、诽谤、恐吓、涉及他人隐私等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六)存在可能破坏、篡改、删除、影响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任何系统正常运行或未经授权获取聚单客 开放平台网站及其他用户的数据、个人资料的病毒、木马、爬虫等恶意软件、程序代码的;
(七)其他违背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或依据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相关协议、规则的规定不适合在聚 单客开放平台网站上发布的。
8.3 若您在注册账户或使用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服务过程中提供的信息有变化,您应当及时更新您提供 的信息。在法律有明确规定要求聚单客开放平台作为服务提供者必须对用户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聚单客开放平台 将依法不时地对您的信息进行检查核实,您应当配合提供最新、真实、完整的信息。如果聚单客开放平台按您最后一 次提供的信息与您联系未果,或您未按聚单客开放平台的要求及时提供信息,或您提供的信息存在明显不实的,您将 承担因此对您自身、他人及聚单客开放平台造成的全部损失与不利后果。

九、协议终止

9.1 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一)在按照本协议或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公示方式,停止使用账户的;
(二)在聚单客开放平台账号或服务或本协议变更和/或修改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且明示不愿接受该变 更和/或修改事项的;
(三)您向聚单客开放平台明示不愿继续使用服务,且符合聚单客开放平台终止条件。
9.2 出现以下情况时,聚单客开放平台可以根据本协议第十一条的所列的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一)您在使用服务过程中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违反本协议(包括本协议第2.4条约定的补充协议 )约定的;
(二)您存在欺诈、盗用他人账户、骗取他人财物、售假、扰乱市场秩序、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的, 或者您存在危及他人交易安全或账户安全风险等行为的;
(三)滥用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或聚单客开放平台提供的服务(如:干扰服务或尝试使用除聚单客开放平台 提供的界面和指示以外的方法访问这些服务);
(四)其它聚单客开放平台认为应当终止的情况。
9.3 聚单客开放平台可根据您的信息与海量用户信息的关系来认定您是否出现本协议第9.2条所列情况,若 聚单客开放平台要求您对您的聚单客开放平台账户异常现象进行充分举证和合理解释,您有义务配合,否则您将被认定为 出现第9.2所列情况,聚单客开放平台有权根据本协议第9.2条约定终止本协议。
9.4 本协议终止后,对于您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聚单客开放平台可视交易相对方的意愿决定是否 终止该等交易;如交易相对方要求继续履行的,则您应当就该等交易继续履行本协议及交易的约定,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任 何损失或增加的任何费用。
9.5 聚单客开放平台根据本协议第9.2条约定终止本协议时,聚单客开放平台有权立即查封您的账户,聚单 客开放平台有权中止或终止根据本协议向您提供的服务。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聚单客开放平台无义务向 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本协议终止后,聚单客开放平台有权继续保存您留存于聚单客开放平台网 站的本协议第八条所列的各类信息。本协议终止后,对于您过往出现的本协议第9.2条所列情况,聚单客开放平台仍可根 据本协议向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此外,聚单客开放平台可将对您违反本协议行为及相应处理措施信息以及其他经国家行 政或司法机关生效法律文书确认的违法信息在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上予以公示。

十、协议的变更或修改

10.1 聚单客开放平台有权不定时变更或修改本协议或任何适用于某项服务的补充协议,如:为反映法律的 变更或服务变化而进行的修改。当聚单客开放平台对本协议或任何适用于某项服务的补充协议做出变更或修改的,聚单 客开放平台将通过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或在适用的服务中予以公布。您应当定期查阅本协议条款。如果您在本协议内容 公告变更/修改生效后继续使用聚单客开放平台服务的,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变更或修改后的协议内容;如果 您不同意变更或修改后的协议内容,您应立即停止使用聚单客开放平台服务。

十一、争议解决

11.1 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 律;如果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和/或行业惯例。
11.2 您因使用服务所产生和/或与服务有关的争议,由聚单客开放平台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 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3 除非另有单独协议约定,您通过聚单客开放平台网站享受相应服务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发生争议的,您 或其他用户中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一)与争议相对方自主协商;
(二)使用聚单客开放平台提供的争议调处服务;在此情况下,您理解并同意,聚单客开放平台提供争议调处服务人 员并非专业人士,仅能以普通人的认知对用户提交的凭证进行判断。因此,除存在故意外,调处方对争议调处决定免责。
(三)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其他依法成立的调解组织调解;
(四)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五)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六)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1.4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